商标服务

Trademark Service

商标驳回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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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人所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申请人所申请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若申请人不服驳回决定,须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陈述答辩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驳回决定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商标驳回复审的多重价值

①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申请人争取商标权的有效途径,可以使申请人得以保留商标注册的在先申请权利。依法用尽自有合法权利,争取获得商标权利。

②如果商标驳回不申请复审,复审期限过后,商标申请权将归于无效,申请人利益得不到保障,同时申请人可以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避免他人在后注册相同近似商标导致自己不能使用。

办理时长

约一年

所需资料

①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②申请书件(申请书、委托书)

③驳回通知书和送达证明(信封原件)

④证据材料(参考材料清单)

特别提示

①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到期日须计算准确,以收件邮戳日开始计算十五天,如超过复审期限后提交文件,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②如申请提交后要求后期补交证据材料、理由的应当在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注意事项

①及时办理:由于商标局法定时间为15日,但分析与初步收集材料、制作文件等,需要一定时间,建议及时办理,以免导致超出法定时间。

②增加成功机率:驳回复审需要专业律师进行复审,专业的团队给您服务,增加成功机率。

③真实材料:所递交材料证据需要合法性与真实性。

④所需材料:我司将会结合驳回理由进行分析,并提供材料清单,方便您收集材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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