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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专精特新企业入库申报启动!戳我看入库指南→

2021-01-26

2021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

入库申报已经启动!

成功入库的企业,

将被列为重点服务对象!

2021年3月20日前,

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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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实现对企精准服务,加强对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和培育,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开展2021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工作。入库工作通过中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推荐方式进行。请各区按照《2021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指南》(简称入库指南),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和鼓励本区中小企业申报。


二、请申报入库中小企业按照《入库指南》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及时报送。


三、请各区积极组织推荐工作,并指导申报入库中小企业按入库指南及时填报申报材料,于 2021 年3 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工信局。(联系人:易方旭,联系电话:83997689、13925929398;邮箱:qyfwzx@fset.gov.cn)



2021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指南

一、入库条件


(一)通用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通用条件:

1.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在本市注册并经营2年以上、运营规范、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3.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4.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5.重点入库制造业中小企业,优先入库装备制造、泛家居、汽车及新能源、军民融合及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新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的中小企业。


(二)专项条件

申请企业除了符合通用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一项或以上:


1.专业化

专业化型企业:企业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性强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申请专业化方向的企业至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两项或以上:

(1)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主导产品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50%以上。

(2)企业有一项或以上特定细分产品在市场占有率达到全省前十或全市前五位,且该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50%以上。

(3)近两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精细化

精细化型企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精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申请精细化方向的企业至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并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2)产品通过佛山标准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国际、国内、行业先进水平。

(3)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特色化

特色化型企业:企业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特色化。

申请特色化方向的企业至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带有广东省、佛山地域特色元素,具有独特性,能够为客户不同的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

(2)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

(3)具有国家、省、市认定的特色称号,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市级以上名牌产品。


4.新颖化

新颖化型企业:拥有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申请新颖化方向的企业至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项或以上:

(1)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获得2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

(2)8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3)近三年曾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佛山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

(4)设有博士后工作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


(三)限制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

1.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2.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3.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入库材料要求

本次入库活动通过各区推荐入库方式实现,拟入库企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给所属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再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推荐汇总提交。


(一)企业提交的材料

以下材料纸质版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另需提交对应电子版(申请表需提交可编辑电子版):

1.盖有申请企业公章的《2021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他证明材料(列出详细清单并按清单顺序装订):如市级以上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或权威咨询机构作出的体现行业综合排名、单一产品排名的证明材料,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级的证书、专利等)、著名商标证书;名牌产品、质量体系等认证证书;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等。


(二)各区提交的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光盘:

1.盖有申请企业公章及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公章的《2021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申请表》(附件1)。

2.盖有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公章的《2021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申请汇总表》(附件2)。

3.企业提交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入库流程

(一)提交申请资料

入库工作启动后,符合要求的企业提交相关材料给所属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各区于2021年3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汇总报送市工信局。


(二)组织专家评审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从推荐材料中,通过专家评审评定出符合要求的企业。


(三)确定入库企业名单并公示

根据专家评审,确定入库企业名单,并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及佛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政企通)(www.foshansme.com)公示。

四、入库企业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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